同步申請漁農產品驗證(僅漁產品)-六個月內
申請(公所)[需具備養殖登記證]->初步審核(公所)[【項目】身分證明一個月養殖工作紀錄表件合格報告]->書面審核(本局)->現場審核->簽約發標章->期約續約(一年)
步申請漁農產品驗證(僅農產品)-六個月內
申請(公所)->初步審核(公所)->書面審核(本局)->現場審核->簽約發標章->期約續約(一年)
安心農漁產品生產要件
農產品
- 本市轄區生產
- 栽培土壤、灌溉水源檢驗合格
- 栽種過程無施用化學肥料、化學農藥或其他化學品者
漁產品
- 本市轄區生產
- 養殖過程無使用禁藥
- 養殖場所管理和宜、鄰近環境無外來汙染之裔者
標章適用產品範圍
農產品
- 生鮮蔬菜、文旦柚、茶葉、筊白筍、竹筍
- 茶乾、真空筍包(無添加化學品)
漁產品
- 生鮮九孔、鮑魚、鱸魚、鱘魚、香魚、鱒魚、臺灣雕及大閘蟹養殖水產品
申請、初步審核
申請資格
- 有機產銷班班員
- 有機養成班班員
- 水產養殖產銷班班員
- 領有合格養殖登記證、相關漁業證照之業者
申請使用人注意事項
- 填具『安心標章使用申請審核表』檢附相關文件交由輔導單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