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淡水第一漁港與第二漁港(淡水漁人碼頭),轉型為休閒漁港,連年獲選為國人最受歡迎的漁港。而六塊厝漁港、後厝漁港、下罟、中福、八里、後坑等漁港,分佈於三芝、淡水與八里,保有本區傳統漁業功能。淡水區漁會座落於淡水漁人碼頭情人橋旁,另設有八里辦事處以利服務八里、林口之會員。會員萬人,船隻千百。大型漁船以當日往返之漁作方式為主,小型舢板船以魩鱙,鰻苗捕撈為主。漁獲多集中在冬季,其中,剝皮魚、午魚、三點蟹等 ...
(以下簡稱本處)淡水第二漁港(漁人碼頭)區域場地設施,經本處審查核准者,其應繳納之使用費及保證金如附表。本府及所屬各機關、學校及農會、漁會使用本處場地者,收取半數之使用費及保證金。前項經本處專案核准者,得免收使用費或保證金。其他政府機關、學校及公益團體得經本處專案核准者,收取半數之使用費及保證金。第三條本標準自中華民國101年1月31日施行。附表(單位:新臺幣/元)新北市淡水第二漁港(淡水漁人碼頭 ...
為加強新北市淡水第二漁港(淡水漁人碼頭)區域(以下簡稱本港區)場地之使用、管理,特訂定本要點。本要點之管理機關為本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(以下簡稱本處)。本港區場地設備使用範圍(如附圖)如下:A區:觀海廣場。B區:噴水池前廣場。其他本港區場地設備。 本港區場地使用對象限於各機關、學校、團體及公司。具有音樂、美術、技藝或表演藝術等技能者,得申請臨時表演或作畫使用,其管理另依新北市戶外公共空間提供展演 ...
遵守「新北市淡水第二漁港(淡水漁人碼頭)區域場地使用管理要點」。申請辦理活動者最長以連續七日為限,拍攝影片者以連續十日為限,如遇特殊狀況需延長活動者,應於活動結束前重新提出書面資料申請,經本處核准後,始得為之。同一設施同時有二以上申請者時,由本處協調之。於本港區場地內舉辦集會、展覽、展售、表演或為其他使用者,應先書面向本處提出申請。前項集會應向本府警察局淡水分局申請許可。第一項展售限由政府機關及農 ...
淡水第二漁港(淡水漁人碼頭)平面示意圖,從「第一出入口收費站及管制哨」進來,沿路經過情人塔、福容大飯店、第一停車場、噴水池的廣場、噴水池、保全中心、觀海廣場、麗寶漁人碼頭廣場、公車站及盥洗室。其中往木棧道商店街,沿路經過娛樂漁船碼頭、情人橋廣場、情人橋、藍色公路碼頭及盥洗室。其中往第二出入口收費站及管制哨,沿路經過漁港管理所、盥洗室、第二停車場、第三停車場、淡水區漁會、公車站、淡水魚市、漁青文化管 ...
為加強新北市淡水第二漁港(淡水漁人碼頭)區域(以下簡稱本港區)場地之使用、管理,特訂定本要點。本要點之管理機關為本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(以下簡稱本處)。本港區場地設備使用範圍如下:A區:觀海廣場。B區:噴水池前廣場。其他本港區場地設備。>集會應向本府警察局淡水分局申請許可;申請經審查如屬宗教、喪禮、政治或有其他不適合本港區場地景觀或有損壞場地設施之虞的活動,不予同意。>展售限由政府機關及農會、漁 ...
事故救援之協調聯繫等事項。淡水漁人碼頭場地租用 陳先生 02-28058476 分機:2933富基直銷魚市營運管理 張先生 02-28058476 分機:2938船員手冊發放(金山區及淡水區) 謝先生 02-28058476 分機:2937北海岸漁港管理所長 02-28058476 分機:2939 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