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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節漁港安全不放假 平安你我共同守護

 
  • 發佈日期:2021-02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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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北市訊】新北市政府為維護漁港安全,101年針對漁港安全發布公告,禁止私自在漁港燃放鞭炮、放天燈或生火烤肉;108年亦公告本市11處漁港垂釣區,提供合法、安全的垂釣空間。請市民朋友特別注意,漁港不生火不放炮,垂釣安全要顧好,避免「牛」年不利喔!
新北市漁產豐富,漁港景色優美,有得吃又有得玩,無論您是要大啖萬里蟹、細嚐貢寮鮑,還是想要迎日出、看夕陽或是賞夜景,在新北漁港通通找得到!農曆新年期間歡迎市民朋友來新北漁港走春,但出遊之餘,漁港安全可不會跟著放假,市府101年公告「為維護本市漁港安全及環境衛生訂定管理事項」,明定漁港區域內未經申請,嚴禁燃放鞭炮、施放天燈及生火烤肉等行為,違反者將依漁港法第21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,漁港的安全需要大家一起守護。過年期間想試試手氣的釣友們,可到淡水第二、六塊厝、後厝、草里、水尾、野柳、深澳、水湳洞、和美、澳仔及福隆等11處漁港垂釣區開放垂釣,港內皆有垂釣位置告示牌,歡迎來到這些安全合法的範圍享受釣魚之趣!
漁業處長張麗珍表示,春節過年,提醒市民朋友出門遊玩特別注意安全,到漁港拍照打卡吃海鮮,人來就好,切勿攜帶危險物品或火燭到漁港內,共同維持漁港環境。喜歡釣魚的朋友們請到合法安全區域垂釣,維護你我安全。疫情期間出遊也請民眾注意個人防疫措施,勤洗手、戴口罩,一起過個平安年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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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最後更新日期:2021-07-30